信息来源:国家统计局内蒙古调查总队机关党委2022年08月19日6940
8月16日,国家统计局内蒙古调查总队印发《国家统计局内蒙古调查队系统政治谈话制度》(以下简称《制度》),进一步加强对内蒙古调查队系统各市县级调查队领导班子、总队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的监督,推动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,持续推进内蒙古调查队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。
《制度》指出,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,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,坚持党要管党、全面从严治党,坚持使命引领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。
《制度》强调,要严格日常监督,综合运用谈心谈话等形式,把管理和监督寓于实施领导的全过程。通过开展政治谈话,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坚定理想信念,站稳人民立场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,自觉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扛起来,不断增强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政治自觉、思想自觉、行动自觉,坚定政治忠诚,保持政治定力,增强政治自律,推动系统各级调查队政治生态持续向上向好。
《制度》要求,各级领导干部要把开展政治谈话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,高度重视,切实抓好落实。政治谈话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方式进行,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采取集体谈话方式进行。谈话领导与谈话对象一年开展1至2次谈话。有情况、问题反映的,要及时开展谈话。总队办公室、人事教育处、财务管理处、纪检监察室(巡察办)、机关党办要加强协作配合,协助做好谈话工作,将谈话对象及其所在调查队、总队处室的有关情况,提供给谈话领导参考。
下一步,内蒙古总队将按照《制度》要求,切实做好系统政治谈话工作,扎实推进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。
编辑 梁利军
审核 卜凤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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